为进一步强化我州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系统行风建设,规范参保就医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合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医保函[]79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医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临夏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范围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由临夏州医疗保障局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代表以及街道社区、媒体记者中聘任。二、选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党纪政纪处罚记录;(二)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关心和支持医保事业发展;(三)身体健康,为人公道正派、热心公益,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监督。 长按识别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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