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河州快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随时随地掌握新鲜事!

近日,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夏市南龙镇南龙西路王某某煤炭销售点因违反《临夏州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有烟二号煤,并没收不合格有烟二号煤14.28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元,并做出罚款人民币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元的行政处罚。

11月18日晚,州市工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位于临夏市南龙西路王某某煤炭销售点进行检查,经查,该煤炭销售点现场存放有烟二号煤14.28吨。11月2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王某某进行了询问,并对该案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王某某煤炭销售点经营面积为平方米,于10月18日宁夏商人向王某某销售该批有烟二号煤33吨,当事人未索要进货票据及检验报告,购进价为每吨元,销售价为元,该案货值金额为(x33吨)元,至查货时已销售18.72吨,非法获利((元-元)x18.72吨).2元,对此,当事人供认不讳。

下一步,临夏市将进一步推进煤炭专项检查,切实从源头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禁止不合格煤炭销售,确保群众用上合格煤,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温馨提示:劣质煤的坏处:

1、劣质煤在储存、搬运及燃烧过程中煤粉的洒落特别严重,对百姓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2、劣质煤含杂质比较多,燃烧时不易起火,且燃烧时间短,稍续火慢就很容易熄火,耗费使用群众的“精力”。

3、由于劣质煤成分中含有大量的硫、氮等有害有毒元素,在燃烧时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极易对使用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者甚至失去生命。

4、燃烧散煤会使燃烧的粉末及部分未燃烧的煤粉随着热空气而排出进入大气,另外,在加煤续火的过程中由于劣质散煤本身没有强度硬度,导致有粉末飞出,增加了空气中PM2.5含量。

5、由于燃烧特点,燃用散煤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同时散煤堆积于炉膛内,与氧气接触困难,造成燃烧不充分易产生一氧化碳、煤核等,同时煤炭中的硫和氮元素亦随燃烧而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形式进入大气中严重污染环境。

来源:临夏市融媒体中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inxiazx.com/lxsjt/8867.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