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5/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强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经征求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意见建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5月11日,临夏市印发《临夏市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坚持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干部绩效考核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考核结果向各镇拨付绩效考核报酬。各镇党委综合平时考核、年终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将评定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的村干部人数按照村干部总人数的25%确定。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先选优,年终一次性发放元奖励报酬,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第三年一次性发放元奖励报酬。对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由镇党委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无明显改进的村干部,镇党委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必要时进行调整撤换。对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进行分析研判,对不适宜继续担任村干部的按程序进行免职,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配齐。通过推行村干部报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进一步调动全市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提升村班子为民服务水平。

来源:河州党建

原标题:《临夏市制定出台《临夏市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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