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通讯员孟文谨)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避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发生,年1月10日上午,临夏州临夏市东区司法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安保维稳教育会。 会上,东区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申了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要牢记身份,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服从教育管理;二是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好遵纪守法的宣传和表率。不参与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犯罪。三是要“勤汇报、勤联系、勤交流”,以便出现情况及时处置。四是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监控范围,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报司法所批准后再外出。 通过此次会议,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服刑改造意识,使矫正人员对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认识。(临夏市东区司法所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inxiazx.com/lxsxw/126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