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位机动车车主、驾驶人: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管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现将临夏市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同时公告机动车牌作废。希望车主见此公告后,60日内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以下车辆信息已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对达到报废标准上道路行驶的将按照《道路交通法》第一百条第一、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做出罚款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特此公告 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年10月27日 赞赏 长按北京治疗白癜风的中医院哪家好北京治疗白癜风医院哪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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