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为做好我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我市城乡居民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参保缴费范围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二、参保缴费时间年9月1日-年12月31日。三、参保缴费标准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为元/人。四、待遇享受期年1月1日—年12月31日。五、参保缴费方式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镇、街道(村、社区),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柜台办理缴费,或通过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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